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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弟原本是唸商管 ,出社會幾年後讀法律 有待過專利商標事務所. 目前有邊兼職工作邊參加律師考試的打算 本身會一些平面和網頁設計,有考慮邊SOHO自由接案邊考試 (時間較為彈性) 因為參閱不少事務所網站的律師 都有一定的法律背景, 心想如果能的話是否最好能夠把 自己的專長和法律作個結合 否則我所會的其他領域,不知是否會對法律本身 會帶來一些不專業的形象 (例如其他人是在其他法院作法助數年, 我是從事其他行業好幾年) 於是我想到幾種業務我應該可以嘗試 1.和專利商標事務所配合作 商標設計 2.和專利商標事務所配合作 專利工程師 (據說有些事務所大部分專利工程師都是請正職) 3.幫律所製作平面廣告或EDM? (不知道是否會觸犯現行律師法禁止打廣告規定之虞 ? 如果可以的話,但我好像還沒看過律所有在發包請人作EDM 或者是網頁,FB美編的例子...) 我參考了一下律師業務推廣規範,知道像廣告看板,或多媒體廣告 這種東西是不能作的. 沒看到EDM或FB廣告不可以作 (例如像這種的活動推廣DM https://goo.gl/Widv74) 但看到現今大部分律師事務所在FB上作宣傳的例子, 大部分都只是貼新聞寫心得這樣而已 不清楚律所或專利事務所在 FB廣告,或者是EDM這塊上的需求? 感謝各位... 參考: 第二條 律師僅得藉由發送簡介、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刊登雜誌廣告, 使用招牌,印製名片或卡片, 或在網際網路(INTERNET)上設置網站(Website) 之方式推展業務,但不得為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記載。

參展海報主要用於展覽會場或招生、徵才博覽會等公共場所。它具有傳播信息的作用,涉及的內容廣泛、藝術表現力豐富、遠視效果強。

宣傳海報設計要有自己的特點,也要能夠結合主題,商業性就該有廣告的性質,公益性就要起到傳播的作用。研智創意網為廣大企業與商家提供宣傳海報報設計。只要能通過網路解結的任務都可以在一研智創意網上面發布尋求解結方案。

海報設計是講求一種視覺衝擊力宣傳媒介,海報設計力求將立體地展現企業信息、產品、理念、文化相融合在一起,是有非常實效的行消力的視覺設計。研智創意網,讓您以最少的資金投入最精準的設計定位,實現企業最完美的行銷效果。

海報設計的表現形式:

店內海報通常應用於店面或賣場內,做為店內裝飾和宣傳用途。店內海報的設計需要考慮到店內的整体風格、色調及營業的內容,力求與環境相融。

  

第四條 律師不得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紙、廣告看板、 汽球及其他類似媒體或媒介為廣告行為。 -- Anything, without blind insistence, is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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